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联合会(以下简称为“社团联合会”)是在304am永利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,在304am永利集团团委的指导下,服务、管理、协调、统筹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和社团活动的员工组织。
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由304am永利集团员工所有在籍员工社团组成,实行团体会员制。
第三条 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:服务员工社团、管理员工社团、发展员工社团,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实施素质拓展教育,引导员工适应社会发展,促进员工成才就业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提高员工综合素质。
第四条 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:
(一) 引导和监督员工社团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根据社团情况制定社团章程和工作制度,保证员工社团正确的发展方向;
(二) 依据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的发展现状,制定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发展规划;
(三) 为员工社团发展注入活力、创造条件、搭建舞台、营造氛围,使各员工社团健康发展和共同进步;
(四) 组织开展全院性员工社团活动,对员工社团活动进行管理和服务;
(五) 代表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进行对外交流活动。
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
第五条 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。
第六条 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由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第七条 社团联合会实行主席负责制。社团联合会主席全面主持社团联合会工作,并可代表社团联合会开展对外交流活动。
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秘书长由304am永利集团员工代表大会选出,负责指导各个社团报销工作。
第九条 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责任:
(一) 审议、修改社团联合会章程;
(二) 审议和批准社团联合会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文件;
(三) 讨论、制定、审议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策略;
(四) 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;
(五) 讨论、决定应当由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条 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无记名表决制。
第十一条 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:
(一) 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执行大会决议,行使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的权力;
(二) 召集和组织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代表大会举行会议;
(三) 对内协调、统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,加强社团间的交流合作;对外与各院校员工社团组织广泛联系,与社会各界联络,为校内员工社团活动争取支持;
(四) 其他应由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行使的权力。
第十二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的权力和责任:
(一) 全面主持社团联合会工作,主持制定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,及时向院团委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全院员工社团的情况;
(二) 监督院内各员工社团,有权对社团提出批评,将不合格的员工社团负责人和不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社团,交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予以相应处理;
(三) 召集和组织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;
(四) 经院团委批准,签发有关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制度、规定、条例;
(五) 任免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部长、副部长,决定干事的任用。
第十三条 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:
社团联合会下设各部门详尽信息请参照304am永利集团团委直属员工组织主要员工干部岗位说明。
第三章 会员管理
第十四条 304am永利集团员工所有在籍员工社团是社团联合会会员。员工社团是304am永利集团在籍员工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,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管理、监督的群众性团体。
第十五条 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依据校社联《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管理条例》的规定注册成立,自动成为社团联合会会员。
第十六条 员工社团的基本权利:
(一)对社团联合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二)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,自主开展社团活动的权力;
(三)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的权力;
(四)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社团联合会部长或同级别学院员工干部的待遇。
第十七条 员工社团的基本义务:
(一)社团必须在宪法、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;
(二)社团必须服从公司党委的领导,接受校团委的指导,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和监督;
(三)社团必须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八条 本章程2014年6月3日起生效,在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联合会工作范围内有效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304am永利集团员工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