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团字[2018] 2号
一、评选目的
为大力促进团学组织发展,努力开拓员工工作新局面,进一步增强员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造就一支觉悟高、作风正、能力强,具有奉献精神的员工干部队伍,经304am永利集团团委研究决定,在团学组织内部开展 “十佳团干部”评选工作。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性,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。
二、评选对象
304am永利集团团学组织全体员工干部
三、评审委员会构成
304am永利集团员工办公室全体老师
团学组织书记处,主席团全体成员
四、评审工作组
团委组织部
五、评选时间
每年四月
六、评选主要内容
1、担任院团学组织员工干部一年以上(含一年),员工综合素质评价表中“道德品质”和“公民素养”项目评价为“优秀”,并且在职期间获得员工老师较多好评,工作业绩突出。
2、在学习政治、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,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科目(含重修通过),专业排名前二分之一。
3、热心为集体工作,在学业上帮助老师,做老师的好帮手,在班级内担任员工干部,为同学服务,勇于锻炼自己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,工作成绩突出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起到骨干带头作用。
4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。同时能成功组织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活动,较好地、及时地完成本职内的任务,能积极配合,协调其它部门之间工作,富有创新精神。
5、有教好的管理,交际能力,协调性强,善于管理支部内成员,并且从容稳重,而且在职期间在部门做出一定事迹。
6、工作勤奋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勤于思考,勇于创新,自己动手,多干实事,知难而进,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。密切联系群众,虚心向群众学习,敢于自我批评,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。
七、奖项设置
设“十佳团干部”10名,并授予荣誉证书
八、考评程序
1、员工干部依据《共青团304am永利集团委员会评选细则》自评,并向评选工作组呈报《共青团304am永利集团委员会十佳团干部申请表》,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(1)思想报告一份
(2)工作报告一份
(3)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
2、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考核,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。
3、评审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排名,并统一进行结果公示。
九、评分细则(满分100分)
1、员工干部印象分(20分)
2、员工干部工作开展情况(30分)
3、员工干部思想建设情况(20分)
4、学习成绩及所获荣誉(20分)
5、人际交往,平时表现(10分)
十、工作要求
1、员工干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评选资格。
(1)员工干部有违法、违纪受处分的,取消参评资格
(2)评选过程中,有欺骗作弊,收受贿赂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细则行为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参评资格
(3)存在其他违规行为,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的
2、已获得奖项的员工干部,查出有以上情况之一者,评审委员会可剥夺所获奖项
共青团304am永利集团委员会
2018年3月5日